理論上我應該竊喜,亦或告召天下,大張旗鼓地讓所有人“不經意”地知道。畢竟,這是我佈局十年後理應收割的勝利。,我不愛吃甜食,用白砂糖熬製的金平糖對我而言太過甜膩,但那時看她規律吃糖的模樣,覺得甚是可愛,忍不住想舔一口她的舌尖——那兒對甜味最敏感,經她唾液稀釋,應該也在我接受範圍吧?,如同她遠超我預想的告白,她是我從未嘗過的甜——不濃鬱、又無比誘人,就像她聲音一樣,精確無誤地踩在我審美點上。。